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背景
我国自2010年起已成为全球化学品第一生产大国,化工产能约占世界总量的40%,相当于欧洲和北美洲的总和。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0余万家,化工生产企业9.6万家,300余家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具有产业规模总量大、涉及行业领域多、分布区域范围广、安全管理链条长、涉及监管部门多,以及事故发展快、危害后果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为避免发生大连“7.16”、青岛“11.22”、天津港“8.12”和江苏响水“3.21”等重特大事故,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在此要求之下,相继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等文件对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行管理提供了法规基础及操作指南。
企业及监管部门在实际对于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往往会以化学品的MSDS(物质安全数据单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等文件为基础,再根据危险品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具体执行。
通过MSDS、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其他相似文件对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准确判断后,企业及监管部门才可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或其他相关文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进行安全管理。MSDS描述不清晰、未知成分的化学品或已知危险化学品组分的含量差异,都会影响产品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名录》的结果判断。
例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中显示:通过分析事发时瑞海公司储存的111种危险货物的化学组分,确定至少有129种化学物质发生爆炸燃烧或泄漏扩散,其中,氢氧化钠、硝酸钾、硝酸铵、氰化钠、金属镁和硫化钠这6种物质的重量占到总重量的50%,后经实验表明,最初着火物质为硝化棉。若在仓库实际运行过程中严格根据化学品特性并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相信此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因此,化学品成分的准确定性定量对于危化品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而康派斯检测的分析技术服务恰恰是以各种分析仪器为基础,依据相应的分类鉴定程序,对未知化学品中的成分进行拆解、分析,通过综合谱图解析对未知样品中的成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可为后续MSDS、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编写以及《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品判断提供数据支撑。
某未知化学品成分分析结果(图1),以分析结果为数据支撑,后续第三方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结果如下图(图2)所示。明确该化学的危险特性后,则可为企业及监管部门对于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进行更有效的安全管理。
化学品危险性检测范围
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无机化学品、精细化学品、日用化学品、油漆、有毒化学品等。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内容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危化品有害物质检测、危化品成分分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化学品安全技术(MSDS/SDS服务)报告编写、毒理学试验、锂电池检则、电子电工产品环境试验、感染性物质包装检则,杀虫剂化学品运输鉴定,带气压的瓶装产品检测。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规定了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康派斯化工实验室可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为鉴定依据,并依据GB12268、GB6944、GB13690、《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危险废物名录》等标准,对化学品进行分类鉴定,出具适合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中英文对照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报告》,为安监局,质监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高效的开展工作,为化学品进行分类鉴定、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可用于办理安全许可、工商、招标、安全评价、海关进出口等用途。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康派斯实验室可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危险物品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0T1导则)、《危险品规则》(IATADGR)、《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lMDGCode)、《中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与安全管理》等规则,出具适合于海运、航空、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化学品理化参数检测及危险性判断
理化参数检测:闭/开口闪点、燃点、燃烧热(热值)、爆炸极限、自燃温度、稳定性、燃烧性、分解温度、分解热、自加速分解温度、绝热测试、比热;沸点、馏程、熔点、凝固点、密度、饱和蒸气压、表面张力、粘度、pH值、粒度分布、聚合物平均分子量及分布、水溶性、脂溶性、溶解度、辛醇/水分配系数、水中的解离常数;粉尘最小点火能、粉尘云爆炸下限 、粉尘云爆炸上限 、粉尘爆炸指数Kst(包括粉尘爆炸最大压力上升速率)、粉尘云/层最低着火温度、粉尘爆炸极限氧浓度LOC;高温、高压体系下的爆炸极限、气体/蒸汽爆炸极限氧浓度LOC、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危险性分级;
危险性判断:危险特性气雾剂易然性判断、易然液体判断、燃然速率测定、自发热物质判断、遇水释放易然气体判断、氧化性物质判断、腐蚀性则定、确定含硝酸盐的化肥自持放热分解能力。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康派斯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做三种类型的鉴定。
常规鉴定: 指除联合鉴定和系列鉴定以外,鉴定申请单位独立申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系列鉴定:指申请鉴定单位将同时满足用途相似、组分接近、物理危险性无显著差异的多种化学品作为一个系列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联合鉴定: 联合鉴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鉴定单位共同申请同一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
电池检测及运输条件鉴定
锂电池业务鉴定(锂电池UN38.3检测及运输条件鉴定)
其他电池业务鉴定
康派斯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实验能力
康派斯危害鉴定实验室总面积超过800㎡,相关实验室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公安部、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海事局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实验室,具有丰富的化学品危险性检验及分类鉴定的经验。可提供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试验能力包括爆炸性筛选试验、克南试验、落锤试验、摩擦敏感度试验、液体氧化性试验、自热物质试验等。
爆炸物:
联合国隔板试验、克南试验、时间/压力试验、内部点火试验、撞击敏感度、摩擦敏感度、75℃热稳定性、小型燃烧试验、无包装物品和包装物品的热稳定性试验、液体的钢管跌落试验、物品/包装物品和包装物质的12米跌落试验、雷管敏感度试验、美国爆燃转爆轰试验、1.5项的外部火烧试验、单个包件试验、堆垛试验、外部火烧(篝火)试验、无约束包件试验、极不敏感引爆物质的雷管试验、极不敏感引爆物质的隔板试验、脆性试验、子弹撞击试验、外部火烧试验、缓慢升温试验、硝酸铵乳胶、悬浮剂或凝胶的热稳定性试验、硝酸铵乳胶隔板试验、通风管试验、改进通风管试验、含有硝酸盐的化肥自持放热分解槽式试验;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气体化学不稳定性;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初)沸点、溶剂分离、持续燃烧、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氧化性气体:
气体氧化性;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燃烧热;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联合国隔板试验、自反应物质筛选、时间/压力试验、克南试验、荷兰压力容器试验、自加速分解温度、包件中的引爆试验、爆燃试验、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联邦材料检验局特劳泽试验、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
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熔点或熔点范围、蒸气压、液态和固态鉴别、粒度分布、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粘度、溶解度、表面张力、电导率、水分、分配系数(正辛醇/水)、自燃温度、稳定性或不相容性、燃烧等级、燃点或开杯闪点、真空安定性、混溶性、比旋光度、折光率、外观、光解或水解、静电火花感度、爆发点、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最小着火能量)、粉尘云爆炸下限、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粉尘云最大压力上升速率/粉尘云最大爆炸指数、粉尘极限氧浓度、气体极限氧(或氧化剂)浓度。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参考标准
◆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 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 GB/T 17519—20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 GBZ/T 240.3-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3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 GBZ/T 240.2-2011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 ASTM E981-2004 估计空气中化学物质对感觉刺激的试验方法
◆ CFR 170.19-2013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化学物质
◆ CFR 170.19-2018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化学物质
◆ BS EN 1409-2008 饮用水处理用化学物质.聚胺
◆ BS EN 974-2003 用于人类消费水处理的化学物质.磷酸
◆ BS EN 974-2004 用于人类消费水处理的化学物质.磷酸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